广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9日至10日举行,其中钦州、玉林考区考试时间需增加1天至11日结束。考生可于12月4日至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
一、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如考生未按时到达,所耽误的备课时间不予补足;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的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的考生,应提前做好食宿安排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过期的身份证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
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身份证,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到就近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如考试前未能领到身份证,须办理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严禁携带手机、书籍等非考试物品参加面试
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可携带试讲的教材和教案)、具有无线接收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运动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含机械表、电子表)、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入场时,应遵守考点的安排,将非考试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生如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面试
考生须按照面试的环节步骤完成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候考室后,应按工作人员的指示和安排,有序进行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方式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自行确定,请报考该类别的考生关注各考区有关通知要求,或向当地面试主管部门咨询。
五、2024年1月10日起可查询面试成绩
2024年1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的内容为:考生的分数是否存在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提供查卷和重评,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