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了第九批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复查评估结果。根据专家组的复查评估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等31所幼儿园通过复查评估,确认为第九批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复查评估合格园所。我市两所幼儿园通过复查评估,分别是桂林市七星幼儿园、平乐县幼儿园。
教育厅要求,各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要求,认真总结复查评估工作经验,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自治区示范幼儿园的支持与指导,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薄弱幼儿园提升水平,推动区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