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广西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全区有关人群2剂次含脊灰灭活成份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严防脊灰野病毒株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例的发生、传播和循环,巩固我区无脊灰状态。
《方案》指出,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是保障人群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是由脊灰病毒感染后引起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影响5岁以下的儿童,尤其是婴幼儿。患者如得不到及时救治,会产生严重不可逆的后遗症。大多数脊灰病毒感染者没有症状,少数感染者会出现发热、头痛、呕吐、食欲下降、倦怠等症状,严重者出现肌肉无力,导致永久性肢体瘫痪甚至呼吸肌麻痹。
《方案》明确,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对象为所有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且仅接种过1剂次含脊灰成份灭活疫苗的儿童。如在开展补种工作过程中发现于该时间段出生但未接种过含脊灰成份灭活疫苗的儿童,也应给予补种2剂次脊灰灭活疫苗。
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规定的脊灰疫苗免疫程序是共接种4剂次,其中2月龄、3月龄各接种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4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次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
根据《方案》,补种的脊灰灭活疫苗、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与前一剂次脊灰疫苗的接种时间间隔不少于28天,与其他疫苗接种的间隔时间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