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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时间确定!桂林市中小学新学年校历来了

2021-07-05来源:桂林市教育局阅读量:22572

桂林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幼儿园及中职学校7月12日结束,7月13日开始放暑假;普通高中7月16日结束,7月17日开始放假。秋季学期8月31日开学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领导、行政人员8月29日开始上班,教师8月30日上班。


桂林市学校2021-2022学年度校历表

(上学期)

1.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2021年8月31日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2.义务教育、幼儿园及中职学校2022年1月21日学期结束,1月22日开始放寒假;

3.普通高中2022年1月26日学期结束 ,1月27日放寒假。

桂林市学校2021-2022学年度校历表

(下学期)

1.全市中小学校2022年2月16日注册,2月17日正式上课;

2.义务教育、幼儿园及中职学校2022年7月8日学期结束,7月9日放暑假。

3.普通高中2022年7月13日学期结束,7月14日放暑假。

下面送上

桂林市学校2021-2022学年

度校历表

大朋友小朋友们快Get起来!

此外,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暑假,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现就做好 2021 年全市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丰富暑假学生生活

鼓励学校暑假期间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可采取教师轮流值班、家长委员会组织有意愿的家长志愿值班和引入社会志愿服务等方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暑期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积极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 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大规模聚集 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学校 要针对学生体育技能现状布置 1—2 项体育作业,提升学生基本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 1 小时。学生体育作业须在家长监督、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尽量减少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各级各类研学 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开设暑期专题研学实践课程,为学生提供暑期研学实践服务。学校如委托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研学实践时,要加强对研学内容的审核把关。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学史爱党、铸魂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红色研学实践、劳动体验和体育锻炼,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锻炼身体、强健体魄。

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一是周密细致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制定暑期校园防控方案,细化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措施,强化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区域的管理。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教育师生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加强假期出行指引,引导师生合理规划出行计划,自觉遵守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如无必须,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利用散学典礼、班会、校园广播、微信和 QQ 群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重点做好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电信诈骗、防网络沉迷、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落实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放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暑期强降雨增多,学校项目建设安全面临校园内涝、山体滑坡、挡土墙崩塌等风险。要高度重视校园校舍和项目建设的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校舍和建设项目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登记造册,限期完成整改。在建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避免出现施工人员伤亡。校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暂停使用,并做好学生分流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学习和生活安全。

四是落实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到 2021 年 7 月底前,我市校园安全要实现“专职保安员配备完成率、校园封闭式管理完成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完成率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完成率、“护学岗” 设置完成率”4 个 100%的目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筹措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所需资金,全力保证按时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

三、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值班保卫工 作,安排领导带班,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学校党政一把手外出,必须按管辖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学校的值班电话及值班安排要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领导的电话(手机)要保持 24 小时畅通。学校组织教师或学生外出(研学旅行)等集体活动,要制定方案,报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对因玩忽职守而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领导和有 关人员的责任。

四、科学落实五项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贯彻落实好国家教育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五项管理”和“双减”(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部署要求,暑假期间严禁中小学集体补课,全市各地各校要统一执行、齐步实施,杜绝例外,确保“双减”工作落实到位。中小学要加强暑假期间各学科作业统筹,严格控制暑假期间每天书面作业总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标要求,教师要及时提醒学生统筹用好暑期时间, 合理安排作业进度。市直属初中和五城区(不含临桂区)初中暑假作业由市教科所统一编制并免费印发学生使用,学校不再布置其它暑假书面作业。各地各校要引导家长配合落实“五项管理” 要求,合理制定作息时间,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得少于 10 小时,初中生不得少于 9 小时,高中生不得少于 8 小时。要引导学生在暑假期间合理使用手机,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五、从严治理暑期违规办学行为

一是开展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普查与登记。各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放假前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全面普查每个学生报名参加校外培训、费用缴纳等情况,进行分类登记。

二是开展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行动。市教育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对各县(市、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及收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抽查比例不少于 30%。

三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针对暑期有可能发生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于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坚决禁止利用暑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讲授秋季学期课程,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是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文化课程教育,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六、做好暑假控辍保学家访活动

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深 入开展暑假大家访活动,与家长深入沟通交流,了解学生家庭、 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宣传科学家庭教育方法和控辍保学相关政 策法规,商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措施手段,激励学生安心 就读、按时返校。要重点关注曾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学生以及因学 习困难等原因厌学的学生,与学生所在学校、村委加强联系,有 针对性地共同做好对学习困难或有辍学苗头学生学业的指导、辅导和心理、思想方面的疏导,持续巩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 童少年失学辍学人数动态清零成果。

七、密切家校联系

学校和教师要在暑假前通过家访、家长 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普遍开展一次家校衔接活动,帮助 家长合理安排学生暑期学习生活。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形式,经常了解暑期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 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八、加强教师管理

各地各校要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加强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要做好教师补充和因地制宜做好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在 2021 年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县区和市直属学校,要做好“县管校聘”实施工作。

来源:桂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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