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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启动

2022-07-04来源:桂林晚报阅读量:1622

记者日前从桂林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桂林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可于7月31日至9月30日期间向毕业高中段学校(含补习学校)提交申请。

本次资助对象包括:2022年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高中(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历届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不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大学新生),且获得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愿意就读的脱贫户家庭学生、当年度被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孤儿、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资助对象不包括往年已领取入学专项补助资金的历届毕业生。

市本级资助标准:区内高校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1000元,区外长江以南高校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2000元。长江以北高校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3000元。

各县市)、临桂区根据本级资助专项经费制定各自资助标准,但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项目资助标准,即区内大学含高职)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500元;区外大学(含高职)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1000元。此外,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诚信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必须将参加诚信计生并自觉履行承诺的独生子女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家庭学生在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资助。已获得自治区大学入学资助项目资助的学生,不能再获得“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项目资助。

市教育局提醒,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资助系统能够证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系统截屏,于7月31日至9月30日期间向毕业高中段学校含补习学校)提交已填写好的《桂林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