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建设,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我校高中部今年将继续招收体育类:篮球(女)、足球(男)、排球(女)、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游泳;艺术类:绘画、音乐、书法、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科技创新类:机器人、创客、科技运动会项目特长生数名。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桂林市市区(不含临桂区)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在市区);2.符合《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意见〉的通知》(市教〔2014〕4 号)规定,在市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我校统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等级以下三个等级以内;
(二)单项条件
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体育竞赛、艺术比赛和科技作品创作、 发明创造等活动成绩突出的,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以下单项条件中任何一项者,可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报名。
1. 体育竞赛类
(1)个人项目:市级竞赛第一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获前五名及代表广西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
(2)集体项目:篮球、足球、排球市级竞赛前二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其他集体项目市级竞赛第一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获前四名及代表广西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以上各项均要求申报者个人在其中属于主力人员。
(3)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
2.艺术比赛类
(1)个人项目:获市级比赛一等奖、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仅限于桂林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合唱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集体项目: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 并且个人在其中属于主要演员。获教育部主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一等奖的全体学生;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一等奖的学生(由获奖学校确定不超过20%的学生)。
3.科技作品创作和发明创造类
(1)科技创作作品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2)参加科技类竞(比)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3)有关发明创造获得国家认可的个人专利。
备注:
以上各类比赛指由设区市以上(含)政府举办、设区市以上 (含)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比赛。其中,体育比赛仅限于政府举办的全国、全区、全市运动会,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自治区体育局举办的年度锦标赛,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童声合唱节,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书法、绘画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现场书法和绘画比赛。
二、报名办法
1.凡符合我校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6月14日(周三)至16日(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桂林中学临桂校区办公楼6楼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报名审核。
2.报名须备材料:
(1)市区(不含临桂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3)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发明)的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证明须加盖政府或行政部门公章,(集体项目需开具主力队员证明);
(4)所有材料用透明文件袋装好,标注学校、姓名。
3.体育、艺术、科技类考生审核通过者到桂林中学临桂校区参加遴选测试或面试。
4.报名咨询电话:
孙老师:18978696762
潘老师:18978696502
周老师:17777338086
办公室:0773-3179666
0773-3133601
5.学校地址:桂林市临桂区沙塘路28号
6.微信公众号:桂林中学
7.官网:http://glzx.gxeduyun.edu.cn
三、录取方式
通过特长生资格审核与公示,符合我校录取条件,无须通过桂林市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报名,将直接被录取到我校并由桂林市教育局公示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时间由教育局公布的录取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