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根据象山区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精神,为确保我校学区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现就2019年秋季学期我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招生基本情况及入学对象
一年级新生两个班(每班45人)。
招收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居住在我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报名时间及步骤
1、咨询和领号:6月26—27日上午(9:30——11:00 下午:15:30——17:00):入学儿童家长持报名相关材料(见第四条 学生就读办法)到学校门卫室领取报名号。
2、报名时间:定在6月29—30日两天(29日为学区生报名,30日为外来人员子女报名,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
3、8月15日之前到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开学上交《流动人口婚育证》。具体时间看学校门口张贴通知及学校微信公众号。
三、我校学区范围
1、平山村委地界属平山村委的农业人口,包括北村、大村、田心村、老村、界头村、新村,蒋家村和平山规划新村一带范围。
2、平山北路路段两侧范围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瓦窑路与平山北路交叉口两侧,第三塑料厂、第八塑料厂一带范围除外)。
3、未竣工、未销售的住宅小区不在本学区范围内。
四、学生就读办法
(一)学区生就读办法
具有本学区户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我校申请入学,并提交①户口本、②出生证(或保偿证)、③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证明(房产证、集资房证明、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由学校审核确认,报区教育局后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接收入学。(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复印一份)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桂林市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市教基教〔2018〕25 号)办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审验合格、服从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分配的,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一律不予安排。
新生入学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其父母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不予分配。
(三)学生为市区以外户籍,但随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居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分配。
⒈学生户籍证明和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学生与该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⒉具有本市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房产证明。
(四)雁山区户籍学生,随具有本市本学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者,可参照第(三)条处理,但不享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政策。
(五)临桂区户籍流入本学区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校就读,参照第二条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须提交材料后,可享受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五、注意事项:
1、请家长们按照规定时间段到校登记,除在规定时间段外,教育局、学校不办理相关业务,未按时间段进行登记的,学校、教育局不再受理。
2、报名工作须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办理,无监护权的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监护权的转移需由公证机关出具。
3、参加报名的学生只能由一名家长陪同步行进入学校,并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的引导。
4、学校不以报名号顺序录取,符合入学要求的学生均给予登记。入学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教育局将上交有关部门审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一律不予安排。7月8日至7月9日进行新生家访及材料的验证。
5、新入学儿童如全家在桂林市无房产的,不再需要自行前往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查询及开具“无房证明”,待学生报名后,由区教育局与桂林市房管部门联系统一查询核实,请家长在报名时如实填报房产信息。
6、咨询电话:6777858 15296813068(陈老师)13788597843(韦老师)监督电话:2221112
桂林市平山第二小学
2019年5月29日